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加表
决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离职或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获授权益的资格及相应权益份额,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559 人调整为 542 人,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8.78 万股调整为 646.98 万股,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总数量由 808.78 万股调整为 806.98 万股。本次调整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46.98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160.0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关联董事耿仲毅、俞新君、张
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
授予日为 2025 年 4 月 23 日,并同意以 12.1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42 名激励对象
授予 646.9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关联董事耿仲毅、俞新君、张
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授予事项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