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
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力源科技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实际冻结金额
浙江海盐力源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环保科技股份 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 1186831852000036 专户 57.65 万元人民币
有限公司 区(浙江)支行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原因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部分冻结,系李学国与张林、刘元州、公司、龙口瑞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李学国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除上述账户被冻结的少量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公司其他主要银行账户不存在使用限制等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同时积极联络法院,依法妥善处理相关诉讼事项,尽早解决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本次保全措施系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做出的正常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公司实体权利义务的裁判。
四、本次银行账户资金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 57.65 万元,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46%,占比相对较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除被冻结资金外,账户内其他资金可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资金 57.65 万元,冻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1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46%,占比相对较小。该事项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胡征源 李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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