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源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力源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际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海
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12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675.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1,182,5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52,777,265.99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8,405,234.01 元。上述资
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中汇会验[2021]41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20.25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2,955.44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人民币 378.70 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7,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263.78 万元。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三角一 1186831852000036 募集资金 82.77 -
体化示范区(浙江)支行 专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8110801013202209747 募集资金 181.01 -
专户
合计 263.78
注:①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盐支行 721899991013000025734 账户、浙江海盐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原支行 201000275907609 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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