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1
证券代码: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5-042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晖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杨晖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详情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董事长杨晖先生
提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积极向市场投资者传达信心并建立完善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杨晖先生提议公司以超募资金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减少注册资本及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减少注册资本及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3、 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80元/股,且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4,000万元。
6、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超募资金。
7、 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以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杨晖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杨晖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杨晖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