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奇安信-U
股票代码:68856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昕泽明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新六路 39 号 9-3-401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齐向东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 102 号楼 3 层 33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A 区 B0092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是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昕泽明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实际控制人变更,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与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不再合并计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齐向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不涉及各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奇安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6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情况......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9
三、信息披露人权益限制情况......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一、备查文件......13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权益 指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目标公司、上市公 指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奇安信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天津奇安叁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奇安叁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齐向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安源创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源创志
昕泽明 指 天津昕泽明科技有限公司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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