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5-045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和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后,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动解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因注销 2,919,652 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公
司总股本由 685,172,377 股变更为 682,252,725 股,拟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由人民币 68,517.2377 万元减少至人民币 68,225.2725 万元。
本次《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职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况,制订本章程。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517.237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8,225.2725
万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万元。前款所称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法定货币。 法定货币。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
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原第八条后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
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
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
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
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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