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年度,本人作为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专委会及董事会各项议案,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赵炳弟,男,生于1960年10月,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央党校科学技术与哲学专业。1982年8月至1989年12月,历任北京有线电厂(国营第738厂)技术员、工程师;1990年1月至1991年6月,任德国西门子(中国)维修中心工程师;1991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北京国际交换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2002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2008年12月至2018年7月,历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担任大连冰山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华录·松下电子信息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1月至2024年12月,担任松下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联动天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本人均按时出席,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会议次 席次数 式参加次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数 数 加会议
7 7 7 0 0 否 5
报告期内,公司总计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委员,均按时出席了前述会议,并认真研讨会议文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表了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交流,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年度内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地发表了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审计师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审计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流程、审计团队以及预审关注的主要事项和关
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过程进行监督。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听取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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