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名称: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联系方式:021-68801539
保荐代表人姓名:武楠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
大厦北塔 2206 室
联系方式:021-68824278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昶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28 号上海证券
大厦北塔 2206 室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9
月 2 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 号),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明冠新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7,214,182 股。本次公
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 45.0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7,538.25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 1,950.1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5,588.15 万元。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 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跟 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人已与明冠新材签订《持续督导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间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等方式,了解明冠新材经营情况,对
明冠新材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度,明冠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2024 年度,明冠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公司因披露 2023 年度业绩快报不准
确,2024 年 7 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明冠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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