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书章)
本人作为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和规定,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书章,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7月至1996年6月,任石家庄铁道学院中专部教师;1996年6月至2004年8月,历任河北财达证券公司计财部会计主管、子公司财务经理、计财部财务经理;2004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天津财经大学;2016年6月至2022年8月,任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2023年11月,任广州华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6月至今,任广东金融学院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捷邦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4.4.2条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保持客观独立的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和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
人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审议相关事项,对所审议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是否 大会情况
董事 独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 参加董 出席 式参加次 委托出 缺席 两次未亲 大会的次
事会次 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数
数 议
罗书章 是 7 7 7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共计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交流,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对象、审计方法、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密切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就相关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了核查。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独立勤勉,诚信履职的态度,本人与公司证券办、公司董事长以及公司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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