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7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6-002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目星”)拟将持有的四川华川星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川星光”、“交易标的”)5%股权转让给何长涛先生。交易完成后,成都海目星对华川星光的持股比例降至 75%,华川星光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本次关联交易”)
华川星光 5%股权的受让方何长涛先生为公司离任时间不足12 个月的
监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
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情况
其他相关情况: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成都海目星与关联人 LIANGHOUKUN(梁厚昆)先生及何长涛先生共同投资设立成都市华川星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本次,成都海目星拟将其持有合伙企业 50%的合伙份额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刘国辉先生,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LIANGHOUKUN(梁厚昆)先生拟分别向何长涛先生、张天钟先生转让其持有合伙企业 10%、15%的合伙份额。交易完成后,成都海目星不再持有合伙企业的合伙份额并不再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成都海目星出售合伙企业合伙份额事宜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审议标准,本次转让合伙企业份额事宜为前次关联交易的进展,不存在为拟出表合伙企业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况,合伙企业也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海目星拟将持有的华川星光 5%股权转让给何长涛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海目星对华川星光的持股比例降至 75%,华川星光仍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系综合考量公司长期战略及华川星光发展需求后审慎决策,此举将充分调动其管理层与核心技术人员积极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交易事项(可多选) 出售 □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优先认购权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 股权资产 □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华川星光 5%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 否
交易价格 已确定,具体金额(元):1 元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 0 元
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不适用
比的溢价情况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支付安排 付款
□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款 是 否
注:成都海目星向何长涛先生转让的华川星光 5%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 50 万元)未实缴出资,基于该前提,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交易标的股权拟出售价格为 1 元,何长涛先生需履行实缴义务。
(二)审议情况
2026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次专门会议,全票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6 年 2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回避,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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