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1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6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
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9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在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订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董事陆
明先生、LIANG HOUKUN(梁厚昆)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表决。公司关联董事陆
明先生、LIANG HOUKUN(梁厚昆)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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