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5-05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在未来适宜时机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7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出具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承诺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2、贷款期限:1年期
3、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将根据后续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股份回购方案,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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