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海目星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
后的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3-73 号)。
2、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4,908.79
项目投入 B1 59,145.0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808.16
项目投入 C1 6,508.6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60
项目投入 D1=B1+C1 65,653.7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32.77
销户转出 E 500.22
应结余募集资金 F=A-D1+D2-E 587.6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G 587.64
差异 H=F-G -
(二)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1 号文),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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