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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19:37:30 股吧网页版
海目星: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范文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任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范文明,毕业于上海机械学院(现上海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后于浙江大学完成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中国光学学会薄膜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光学学会理事会理事。历任机械工业部沈阳仪器仪表工艺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光学研究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务,现任昂纳科技(深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昂成精密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其关联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没有为公司或其关联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本人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会的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范文明 10 10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他同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任职期间,我对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任职期内,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公司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每次会议本人都亲自出席,从未缺席,并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积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周泳全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此外,未出现其他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12月30日,本人参加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晤,了解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汇报,并与公司聘任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及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就公司有关公司业务状况及资产减值等重点关注事项做了沟通,认为公司业务经营状态正常,不存在明显的财务异常。

(五)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现场参会的机会,积极主动地与公司相关高管沟通,多方面了解情况。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主动积极与本人保持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为本人能顺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给予了大力支持。本人也能及时向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意见。赵董在了解到激光技术应用到 AI 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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