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88558 证券简称:国盛智科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3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
议案五: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11
议案六: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12
议案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5
议案八: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6
附件一: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7
附件二: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6
附件三: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9
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南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一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为计票人,一名股东代表和见证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