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688551 证券简称:科威尔 公告编号:2025-046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2.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1.60 元/股(含)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5 年 6 月 9 日(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 4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和 2024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暨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4-042)。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后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6 日,除权(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9 日。
根据《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42.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 41.60 元/股(含)。具体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3,259,667×0.4)÷84,070,709≈0.3961 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2.00-0.3961)+0]÷(1+0)≈41.60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41.60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80,769 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71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41.60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721,153 股,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8578%。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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