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事务所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拥有 30 多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容诚事务所在全国设有 19 家分支机构,
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12 人,注册会计师 1,552
人,其中 78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2023 年 A 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客户 394 家,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82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7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4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