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5 年 4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审慎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等事项的监督核查。根据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弃权 1 票,反对 0票,表决通过。
监事季敏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对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主要针对管理层勤勉尽责、内控情况和信息披露)持保留意见,管理层部分人员存在为个人私利阻挠国资正常收购行为、前后言行不一的情形,且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事项上刻意引导信息披露的倾向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客观制定了公司 2025年的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赫雪华、左荣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已对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弃权 1 票,反对 0票,表决通过。
监事季敏对此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对报告中涉及的公司治理相关事项(主要针对管理层勤勉尽责、内控情况和信息披露)持保留意见,管理层部分人员存在为个人私利阻挠国资正常收购行为、前后言行不一的情形,且利用职务之便在相关事项上刻意引导信息披露的倾向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各项因素,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编制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表决通过。
具……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