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瑞
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5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13.72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1,995,786,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844,035,867.24 元。
截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
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36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OLED 及其他功能材料生产项目 30,000.28 28,697.00 蒲城海泰
高端液晶显示材料生产项目 31,000.12 30,377.00 蒲城海泰
科研检测中心项目 17,000.00 16,963.00 瑞联新材
资源无害化处理项目 3,721.40 3,721.40 蒲城海泰
补充流动资金 26,000.00 26,000.00 瑞联新材
合计 107,721.80 105,152.00 -
(二)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超募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 42,300.00 36,900.00 瑞联制药
合计 42,300.00 36,900.00 -
(三)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建设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的议案》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投资额的议案》,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超募资金拟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蒲城海泰新能源材料自动化生产项目 14,504.00 10,000.00 蒲城海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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