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联新材股东股权转让纠纷一审判决:开投集团需分期支付3807万元 刘晓春拟上诉
来源:财中社
4月10日,瑞联新材(688550)发布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转让纠纷的一审判决结果。此次诉讼的原告为开投集团,被告为持股5%以上股东刘晓春。
根据一审判决,开投集团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刘晓春40%股份转让款1523万元,随后刘晓春需协助将其持有的89万股股票变更登记至开投集团名下,最终开投集团还需在刘晓春履行相关义务后十日内支付60%股份转让款2284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纠纷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刘晓春已委托律师拟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后续进展和执行情况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关注该诉讼的进展。
2024年前三季度,瑞联新材实现收入10.93亿元,归母净利润1.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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