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18:40:26 股吧网页版
广钢气体: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50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同时,公司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成员自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邓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选举林敏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等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邓韬先生、姚展帆先生、文志明先生、贲志山先生、陈晓飞先生、钱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黄晓霞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黄晓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 人 员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9 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二)董事长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邓韬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邓韬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具体如下:

选举黄晓霞女士、陈耕云女士、马晓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黄晓霞女士为主任委员;

选举邓韬先生、贲志山先生、马晓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邓韬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邓韬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晓茜先生为主任委员;

选举马晓茜先生、黄晓霞女士、陈耕云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马晓茜先生为主任委员。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晓霞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林敏女士、王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郑耀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此次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和此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 年9月23 日和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3)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林敏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林敏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范胜标先生、黄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梁国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