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0
证券代码:688545 证券简称:兴福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1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12 个月);股票认购方
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23,116,436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86,25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09,366,436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 月 2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兴
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0,000,000 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91,576,676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80.9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423,324 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19.0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对应股东合计 20 名,股份数量为 109,366,43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38%。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数量为 23,116,436 股,对应股东 4 名;除战略配售限售股外,首发部分限售股数量 86,250,000 股,对应股东 16 名。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
将届满,将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兴福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部分限售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联和二期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石溪产恒二期集成电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奥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兴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聚源信诚(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星控股有限公司、SK 海力士(无锡)投资有限公司、中化兴发(湖北)高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金启辰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海通中小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州盛芯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佳裕宏德(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昌国投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幸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2)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上述法律法
规及政策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持股锁定期限。(3)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部分限售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持股 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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