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9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原章程中所有“股东大会” 全部修订为“股东会”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修订前 修订后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栖霞大道 66 号 发区栖霞大道 66 号。
邮政编码:210046
第七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
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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