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08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在公司 5 楼 511 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维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各项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协调各个部门展开工作,在技术研发、产品、市场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均取得稳健发展。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长远发展需要。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保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并加强融资成本控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因此同意本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维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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