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光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和辉光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24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3,083,660,725 股(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价格为 2.65 元/股,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71,700,921.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8,002,135,743.4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及 2021 年 6 月 28 日全部到位。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和 2021 年 6 月 29 日分别出具了《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446 号)和《上海和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067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号 (万元) (万元)
1 第六代 AMOLED 生产线产 650,213.57 501,962.43
能扩充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800,213.57 651,962.43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71,172.53 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
扣减手续费净额 22,921.38 万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0 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需求情况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
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