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购房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吸引和保留人才,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有序推进,鼓励优秀人才
响应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安排,提高优秀人才的稳定性和归属感,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
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拟投入部分自有资金为员工提供购
房借款,解决员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支持员工实现安家乐业。
为确保购房借款流程的管理规范,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或
控股的子公司、分公司,下同)全体正式员工。
第二章 分则
第三条 申请条件
(一) 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满1年(含)以上,其中再入职人员以最
新入职时间计算。
(二) 最近一年绩效考核等级为B等级及以上(不含B-)。
(三) 夫妻双方或其子女、父母均在公司任职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
下,只有一方享有申请资格。
(四) 无不良个人征信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五) 员工申请时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出法定退休年龄。
(六) 借款员工不得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如有);
4. 前三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
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 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
6.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
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七) 针对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高绩效优秀核心员工,经公司管
理层讨论、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可享受购房借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一) 购房借款仅限用于员工本人或家庭在上海临港新片区购买自
住商品房(不含自建房及宅基地),且为临港首套住房,员工
本人须为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人之一。
(二) 若员工与除夫妻、子女或父母以外的人员合购住房的,不享有
申请资格。
第五条 借款额度及相关规定
(一) 公司总额度:公司用于员工购房借款资金池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的额
度可循环用于后续员工借款申请。
(二) 员工个人借款额度:员工实际可借款额度上限以如下1、2条孰
低原则确认:
1. 员工最高借款额度分为五档:20 万、40 万、60 万、80 万、100
万,以借款员工税前年度基本工资对应相应档级。基本工资参
考员工申请借款当月的薪资标准,不含各类津贴及奖金等。
2. 员工实际借款不超过申购住房房款总额的 30%(具体金额以购
房合同或其他能证明其房款总金额的材料上所载为准)。
3. 员工最终借款额度由公司结合借款员工的服务年限、偿还能力、
薪资水平、绩效表现等综合评定。
(三) 借款期限:员工借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不超过5年(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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