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8 17:12:33 股吧网页版
思瑞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员工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思
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
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运用项目运用情况开立多个专户,公司存在
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也应当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第五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 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或
者独立财务顾问;

(三) 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
料;

(四) 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的违约责任。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或者其他主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应当由公司、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共同
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司应当视为共同一方。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商业银行、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
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

第六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应当符合制度规定。公司及保
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
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
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
及时公告。

第八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应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并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 募集资金用于开展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