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5-058
转债代码:118500 转债简称:思瑞定转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瑞定转”定向可转债 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思瑞定转”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4日
可转债付息日:2025年10月27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10月27日
本次每百元兑息金额(含税):0.01元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5年10月28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完成暨实施情况报告书》(以下简称“《实施情况报告书》”)以及公司与各可转债持有人签署的《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可转债发行概况
1、债券简称:思瑞定转
2、债券代码:118500
3、发行日期:2024年10月25日
4、发行数量:3,833,893张
5、票面金额:100元/张
6、发行总额:人民币383,389,300元
7、票面利率:0.01%/年(单利)
8、债券期限:4年,2024年10月25日至2028年10月24日止
9、可转债还本付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付息债权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将在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上市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无需向其原持有人支付利息。
10、转股价格:158元/股(如遇除权除息事项,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11、转股期限:2025年4月25日至2028年10月24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完成暨实施情况报告书》及《购买资产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本次付息为对“思瑞定转”第一年利息的支付,计息期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01%(含税)/年,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本次付息金额为0.01元人民币(含税)。
三、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付息日
1、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4日
2、可转债付息日:2025年10月27日
3、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10月27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思瑞定转”可转债持有人。五、付息方法
本次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公司将在2025年10月28日将本期可转债的利息足额划付至各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可转债持有人情况,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相关说明如下:
1、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公司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01元人民币(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0.008元(税后)。可转债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公司兑付且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2、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可转债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0.01元人民币(含税)。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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