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华海诚科
股票代码:68853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姓名:杨森茂
住所:常州市
通讯地址:常州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 年 12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 指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杨森茂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股份、被动稀释导致合计持股
比例降至 5.0000%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 指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姓名 杨森茂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3204**************
住所 常州市
通讯地址 常州市
是否取得其它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常州银河星源投资有限公司、恒星国际有限公司(ACTION STARINTERNATIONAL LIMITED)、常州银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常州银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688689.SH)65.01%的股权,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除上述情形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