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薛誉华,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5 年 10 月出生,
博士学历。1987 年 7 月至今,在苏州大学工作,任讲师、副教授、教
授;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曾在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挂职;现
任苏州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生产力学会理事。曾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2 月起任中亿丰罗普斯金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 4 月起任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十大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主要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也没有在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不曾为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故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 4 月 3 日履职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审慎的
态度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16 次董事会,
并召开了 5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或参与审议情况如下:
出席
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
专门委员会 大会
情况
独立 是否
董事 连续
姓名 应 亲自 委托 缺席 两次 应 亲自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次数 未 出席 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 次数 次数
出席
会议
薛誉华 11 11 0 0 否 2 2 3
我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告期内履职后,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履职后,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在 2024 年 4 月担任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
期内履职后,本人遵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 2 次会议,并对公司补选独立董事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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