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苏州上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之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从业人员总数 12,000 余人,
其中合伙人 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信永中和 2023 年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共为 364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行业主要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
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8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2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进行了年度审计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度,审计发现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四)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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