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20:06:59 股吧网页版
欧莱新材:欧莱新材关于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688530 证券简称:欧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3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
交易品种 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包括但
不限于日元、美元、欧元等币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商品期货:不超过20,000万元
交易金额 金上限 外汇:不超过2,000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 商品期货:不超过20,000万元
约价值 外汇:不超过10,000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但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不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铜、铝、铟、锡、钼、镍等期货品种,交易工具优先选择标准期货合约,具体将结合交易品种的特点和公司经营需求的实际情况而确定。上述交易类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的期限为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有效。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为合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 年度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业务。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工具选择为与公司及子公司贸易背景、经营方式、经营周期等相适应的外汇交易品种与交易工具,预计将有效控制汇率波动风险敞口。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或
其他等值外币,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需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