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新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欧莱新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
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欧莱新材签订《保荐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
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欧莱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
3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的违法违规事项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 欧莱新材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
4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 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
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欧莱新材开展了持续督导工
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欧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莱新材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欧莱新材依照相关规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保荐机构督促欧莱新材依照相关规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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