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莱新材”、“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欧莱高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27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1,206 股,并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
本为 160,044,82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958,871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85,953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1,923,013 股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上市流通,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及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3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
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35,769,23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2.35%。其中,首发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1 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29,767,55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8.60%;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2 名,对应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6,001,680 股,占公司
股本总数的 3.7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 年 5 月 9 日起上市流
通。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欧莱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单独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投(广东)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一、关于股份锁定
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在上述期间内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关于持股意向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持股意向明确。
三、关于减持意向
(一)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文件及本企业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减持。
(二)减持股份的方式和数量
若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减持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企业的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包括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等)数量的 100%且不高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限。
(三)减持股份的价格
如本企业拟在锁定期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价格下限。
(四)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
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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