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智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豪森智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7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大连豪森
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79号)同意,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4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1.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32,89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009,661.9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6,886,338.10 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816,886,338.10 元已全
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3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5 年10 月 31 日,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以
下简称“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0,756.83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用动力锂电
池、驱动电机智能装备 57,182.04 47,008.86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24,506.59 24,506.59
合计 81,688.63 71,515.45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后续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直至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待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由于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尾款支付需要一定周期且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的部分再融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预计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二)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再融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再融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且产品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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