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88529 证券简称:豪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06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3 日通过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德熙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对 2024 年度董事会各项工作和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的总结,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令荣、李日昱、刘金科的任职情况以及其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上述人员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未在公司任职以及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重大业务往来或其他可能妨碍其独立性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赞成 6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持有表决权董事人数的 100%;
独立董事张令荣先生、李日昱女士、刘金科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编制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赞成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赞成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公司管理层对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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