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本人作为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严格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重要决策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占董事会人数
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 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
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认真履职,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并充分发挥专业所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也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参加 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董事会 现场出 式出席 出席 缺席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数
罗飞 14 1 13 0 0 否 3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工作。换届前,本人任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换届后,本人任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 6 次,提名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切实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细致审查,在决策过程中,秉持独立判断原则,以专业视角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相关规则规定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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