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688525 证券简称: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2025-066
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撤诉裁定暨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经开庭审理,公司主张原告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并进行了不构成侵权等抗辩。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上述两案的民事裁定书,原告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予以准许。此后,埃姆梯尔存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就同一事项(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再次向同一法院起诉,目前法院已立案,尚未开庭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被告一。
本次涉案金额(原告埃姆梯尔存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诉讼请求)合计:每个案件律师费等合理开支暂计人民币 608,425 元及诉讼费用,两案件合计1,216,850 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考虑到公司遵守 FRAND 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
原则)且没有明显过错及涉案专利即将保护期届满等因素,本案预计不会影响公司向客户持续供货能力,涉案金额较低,预计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较小,最终实际影响以诉讼结果为准。
公司经初步评估认为,此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为防止信息被误读或引发不当舆论,维护投资者知情权,公司秉承诚信、审慎原则,特此对上述诉讼事项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将依法坚决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应诉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通过合法途径切实维护公司名誉和股东的利益。后续公司也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上述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收到撤诉裁定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民
事起诉状>的自愿性披露公告》。原告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就两起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公司提起诉讼,案号分别为(2025)苏 01 民初 1539 号、(2025)苏 01 民初 1541 号。经核实,原告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系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5 年 8 月 8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一审
开庭审理上述两案,公司主张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并进行了不构成侵权等抗辩。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关于上述两案的民事裁定书,原告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予以准许。
由于原告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已撤诉,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本次涉及诉讼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埃姆梯尔存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就两起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向公司提起诉讼(案号:
(2025)苏 01 民初 2174 号、(2025)苏 01 民初 2175 号)。经核实,埃姆梯尔
存储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系美国公司 Memory Technologies LLC 与深圳市安捷存电子有限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其中,Memory Technologies LLC 在 Unified
Patents Portal 等专利诉讼数据库中,被标记为 Patent Assertion Entity(即主要通
过专利许可或专利诉讼来获取收益的公司);深圳市安捷存电子有限公司为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涉及诉讼的两个案件,其涉案专利、被告、诉讼请求及主要的事实和理由与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已撤诉的上述两案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两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研发,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年,公司技术实力及专利研发能力取得了快速发展,截至 2025 年 6
月末,公司拥有 393 项境内外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171 项,为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由于本次公告涉及的诉讼情况与元预知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已撤诉的两个案件,其涉案专利、被告和诉讼请求及主要的事实和理由完全一致,仅更换了原告主体,因此公司认为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与已撤诉的两个案件对公司的影响一致,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涉诉专利原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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