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马上要过了,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审核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的事,明年是不是
2025年马上要过了,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没有审核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的事,明年是不是又要一堆的重新审计等工作要重做。一个3.7亿元的收购案,为什么不直接现金收购,再收购之中增加条款,1.85亿元的股票让增发股对象直接购买大股东的股票不知这样做是否可以,违规还是合规。有谁能解释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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