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2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 11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不足公司章程期限要求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一致认可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部激励需求发生变化,董事会同意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涉及的授予数量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649.3000 万股调整为 643.8500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 162.3250 万股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一致。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
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3、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11 月 6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按照公
司拟定的方案以人民币 84.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3.8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前述会议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
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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