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8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黄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2 亿元人民币,授信品种为一般法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三年(自首次提款日起计算),并在该授信范围内办理融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三年,利率根据相关贷款发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5亿元人民币,期限 5 年(60 个月),授信品种为综合授信,并在该授信范围内办理融资;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等,利率根据相关贷款发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浮动并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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