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23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泰海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出具的《关于更换芯原微电子(上海) 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国泰海通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指定 保荐代表人陈启明先生、邬凯丞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陈启明先生因工作安 排原因,不再负责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 泰海通委派许小松先生(简历附后)接替陈启明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许小松先生 和邬凯丞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 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陈启明先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及持续督导期间 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许小松简历
许小松,现任职于国泰海通,保荐代表人。2020 年起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均普智能 IPO、联特科技 IPO、日联科技 IPO、芯原股份再融资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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