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董事11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联合投资人收购逐点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共同投资人分别按照 40%和 60%的出资比例对特殊目的公司(以下简称“SPV”)进行投资(以下简称“本次投资”),并以 SPV 为收购主体,以不超过 9.5 亿元现金作为交易对价加上交易费用等相关费用收购逐点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与本次投资合称“本次交易”),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进一步授权的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与 ESG 委员会同意本
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对外投资暨收购逐点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
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核查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议案内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 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Wei-jin Dai(戴伟进)、汪洋、石雯丽
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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