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原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芯原股份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7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319,28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 38.5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6,174.22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8,378.91 万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795.3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3207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655,735,183.68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67,524,360.30 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82,207,497.16 元。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公司 2024 年度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80,993,169.21 元,2024 年度收到
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715,292.88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1,699,030,248.80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28,863,054.51
减:自有资金支付首次公开发行费用置换金额 21,077,171.28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535,678,253.04
减: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972,187,045.34
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
减: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结余转出) 9,464,377.81
加: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8,239,653.18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芯原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京东路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和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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