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德勤华永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A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华永首席合伙人为付建超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
人员共 5,616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华永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华永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华永曾受到行政处罚一次,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两次,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一次,五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一名 2021 年已离职的前员工,因个人行为于 2022 年受到行政处罚,其个人行为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华永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了审议。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助于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意《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内容。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德勤华永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聘用其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续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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