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本人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旭,男,198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2 年至 2013 年任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 年至今任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 会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王旭 9 9 9 0 0 否 4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
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 3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履职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3 -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注:“-”代表该独立董事非委员会成员。
本年度,本人对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3、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日常关联交易、向关联公司
增资用于建设“新型膜材料产线建设项目”暨关联交易、与特定对象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议。本人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本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中小股东行使表决权提供了便利。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相关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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