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南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所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天健所 2023 年度经审计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证券业
务收入 18.40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上
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人民币 7.2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4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如审计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应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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