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核查
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公司管理部:
根据贵所《关于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5】009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赢激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及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落实。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一、关于业务结构变动。
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5 亿元,同比下降 10.33%,分主要业务看,
动力及储能电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2.53 亿元,同比下降 23.75%,毛利率同比
减少 3.54 个百分点;消费电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5.51 亿元,同比增长 261.95%,
毛利率同比增加 2.6 个百分点;汽车及五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94 亿元,同比下滑 16.2%,毛利率同比减少 4.63 个百分点。
请公司:(1)说明报告期各主要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采购需求变动是否匹配,新晋主要客户的背景、合作年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回款是否存在异常;(2)结合主要客户变动,主要合同变更、延期或取消情况等,说明动力及储能电池业务收入同比下滑的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下游客户需求等变化情况,说明该业务订单获取能力和盈利水平是否存在较大风险,是否已充分提示风险;(3)结合主要合同执行情况、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说明公司消费电子业务主要合同毛利率是否存在显著异于平均毛利率的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是否一致。
回复:
一、公司回复
(一)说明报告期各主要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情况及原因,与客户采购需求变动是否匹配,新晋主要客户的背景、合作年限,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回款是否存在异常
1、公司报告期各主要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变动主要系客户需求变化、设备采购不均衡、新增产能释放等所致,具备合理性
2024 年度,公司主要业务合并口径下的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1)动力及储能电池业务
单位:万元,%
是否 与客户
存在 本期销售 2023 年销 销售变 合作起 客户规模(收 采购需
序号 客户名称 关联 额 售额 动比例 始时间 新晋客户背景及销售变动原因 入) 求变动
关系 是否匹
配
老客户;变动主要系客户前期 2023 年:
1 单位一 否 46,644.85 84,160.85 -44.58 2012 年 设备采购较多,当期需求下降, 400.92 亿元;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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