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5-02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公司已取得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贷款事宜将以双方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6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5 年 2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 》( 公告编号:2025-003),河南中睿博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睿博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合计数量不超过 4,09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3%。前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为自 2025 年 3 月 7 日至 2025 年 6 月 6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睿博远尚未实
施减持,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贾娜、董事徐学亭、监事会主席方勇军未来 3 个月、6个月无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但通过中睿博远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未来 3个月、6 个月存在间接减持股份的可能,若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间接减持。
除此之外,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监高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如遇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樊崇先生向公司董事会
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8)。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根据《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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