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徐春龙,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律师。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担任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担任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1年1月至今,担任广东凯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5年7月至今,担任上海湾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4年7月至今任金冠电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独 立 董 事 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 托 出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加会议
徐春龙 3 3 0 0 否 1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我均亲自出席参加,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我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相关事项,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任期内,我对参加的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3 3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2024年度任期内,我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认真履职,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跟进情况,掌握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在2024年年度审计计划阶段,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总体审计安排、
具体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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